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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虹

高级合伙人
电 话:13807708550
邮 箱:ninghong@weiguanlaw.com

宁虹律师,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事务部部长,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现任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会委员,防城港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业务创新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区律师协会评定“刑事专业律师”。
   宁虹律师从事刑事工作近二十年,执业前在广西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广西某检察院工作,以公诉人身份办理过数百件刑事案件,任职期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公诉专业人才”。多次获得广西区、检察系统“公诉业务竞赛奖”“ 辩论赛优秀辩手”、个人嘉奖等殊荣,所撰写的多篇法学理论文章分别荣获检察理论调研成果多个奖项。

宁虹律师执业多年,具备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过硬的专业技能,严谨的逻辑思维,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各类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实操经验,特别注重证据分析与运用,善于制定细致有效的诉讼策略。尤为擅长走私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以及职务犯罪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所代理案件为多名当事人分别争取到取保侯审、不予逮捕、不予起诉、缓刑、重罪改轻罪等法律效果。 

其所带领的团队形成了以刑事辩护为核心、以刑事合规业务为补充的业务体系善于为各类企业和企业家量身定制风险诊断、风险防范、风险处置等全流程风险管控合规业务。

 

 

宁虹成功案例:

1、杨某涉嫌诈骗案:侦查期间提出无罪法律意见,获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

2、韦某某涉嫌非法采矿案:审查起诉期间提出法律意见,获不起诉

3、罗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辩护改判缓刑

4张某某故意伤害案: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二审辩护提出一审定性错误,量刑过重,获二审法院采纳发回重审重审后改变罪名,量刑减为有期徒刑一年

5、王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起诉书认定主犯,辩护为从犯得以采纳,法院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