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问:停工期间是否员工可以领取工资?
答:只有因雇主过错导致停工,或因水、电故障或自然灾害、火灾、危险疫病、战争或根据国家职能机关要求搬迁经营地点或因经济原因引起的停工,雇员才能领取工资。因雇员过错导致的停工,该雇员不得领取工资。
第77问:停工工资如何计算?
答:1、因雇主过错导致停工的,雇员可根据劳动合同如数领取工资;
2、因水、电故障而非雇主过错导致或因自然灾害、火灾、危险疫病、战争或根据国家职能机关要求搬迁经营地点或因经济原因的停工,由双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协商:
(1)停工期限为14个工作日以下的,则协商的停工工资不得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2)停工期限在14个工作日以上的,则停工工资由双方协商,但应确保停工的前14个工作日工资不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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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问:员工是否可以预支工资?
答:1、雇员可依据劳资双方协商条件预支工资,而无须计息。
2、对于因履行公民义务而暂停工作的雇员,雇主应按照相应的天数给其预支一周以上的工资,但不超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个月的工资,事后雇员应返还该笔预支的款项。
3、根据《军事义务法》规定入伍的雇员不得预支工资。
4、雇员休年休假时,可预支不低于休假天数相对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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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问:公司是否可以在工资中直接扣除违约金,罚款?
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雇主无权对雇员进行罚款。雇主仅能依据《劳动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扣除雇员的工资用来赔偿因损坏雇主工具、设备或其他行为造成的雇主财产损失。
第80问:公司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多少作赔偿金?
答:扣除工资的额度不得高于雇员每月在缴纳社会强制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的实发工资的30%。
【律师简介】
张智丹律师精通越南语,被评选为广西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成员;在重大涉越商事仲裁案件、疑难民商事争议、对越投融资和涉越法律事务等专业领域,有着成熟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张智丹律师服务过的重点客户包括:驻越大使馆以及建行胡志明分行、中能建集团、中检认证集团广西公司、宝龙达、波司登、远景能源、奋达科技、绫致时装、万里石、兆驰股份等国内多家知名公司、上市公司。
主要著作:
1、参与编译的《中越商事仲裁法律双语汇编》于2020年7月正式出版;
2、《浅议越南合同中违约金最高上限的问题》;
3、《越南近三年重要法律制定、修订情况汇总》;
4、《在越中资企业用工风险提示》系列文章;
5、《越南最新劳动法典必知300问》;
6、《越南律师行业的起源和发展》;
7、《越南海外维权 维冠以案说法》系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