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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最全!】 在越中资企业用工风险提示系列18-制定内部劳动制度的常见法律风险(下)

发布日期:2022-04-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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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张智丹律师继续给大家介绍内部劳动制度制定过程中程序方面应该注意的要点。


内部劳动制度订立应注意程序合法

首先,内部劳动制度的制定应参考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意见。

根据越南《劳动法典》第118条第3款规定,在颁布或修订、补充内部劳动制度前,对于有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地方的雇主应参考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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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其次,自内部劳动制度颁布之日起10日内,聘用10个劳动者以上的雇主应向经营登记所在地的省级人民委员会下属的劳动部门登记递交内部劳动制度登记的材料。

最后,内部劳动制度应依法对员工进行公示。

内部劳动制度公示告知这是制定内部劳动制度的一个法定程序,它直接关系着规章的效力。越南《劳动法典》第121条规定,内部劳动制度自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收到内部劳动制度登记的齐全材料之日起15日后生效。生效后,内部劳动制度应通知劳动者,并且要将主要内容应在工作场所的必要地点贴布告。


【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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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越南一家工厂以其员工阮某龙辱骂、威胁上级领导,上班时间在公司明令禁烟的厂区内吸烟,与同事打架等为由,开除了阮某龙。阮某龙不服,提起劳动仲裁,称其并不存在以上事实,也不知道公司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公司在举证时无法证明曾向阮某龙通知相关的内部劳动制度,针对阮某龙违反公司制度的证据也有所欠缺,最终导致公司在本案中败诉。

【用工风险&法律责任】

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公司内部劳动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内部劳动制度未公示,企业也往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企业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

【律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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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张智丹律师建议企业在履行内部劳动制度公告程序的过程中应当多注意书面证据留存。关于内部劳动制度公示的方法,除了在企业的宣传栏、布告栏、车间粘贴内部劳动制度的主要内容外,也可以制作成员工手册的形式或将制度进行传阅,让员工签字确认;还可以在员工入职时候组织内部培训会,由人事专员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让参加培训的员工签字确认并附上培训材料、培训照片作为档案留存;甚至可以开卷考试的方式考察员工对于制度的掌握、理解程度,并做好台账。这样操作,留存的书面证据可信度较高,证明力较强,一旦出现劳动纠纷,员工再以对内部劳动制度内容不知情为由进行抗辩时,企业在举证上会更加有利。

合法有效的内部劳动制度不仅对员工具有约束力,也能成为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制定流程和法律程序,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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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码:zhzhd916  手机号码:13481033546

 

张智丹律师精通越南语,自2016年起从事涉越法律服务,在重大涉越商事仲裁案件、涉越疑难民商事争议、对越投融资和涉越法律事务等专业领域,有着成熟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张智丹律师为中检认证集团广西公司、中能建集团以及波司登、宝龙达、奋达科技、绫致时装、万里石等国内多家知名公司、上市公司提供涉越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主要著作:

参与编译的《中越商事仲裁法律双语汇编》于2020年7月正式出版;

《浅议越南合同中违约金最高上限的问题》;

《越南近三年重要法律制定、修订情况汇总》;

4、《在越中资企业用工风险提示》系列文章;

5、《越南最新劳动法典必知300问》;

6、《越南律师行业的起源和发展》;

7、《越南海外维权 维冠以案说法》系列文章